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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石油庫中控室等抗爆設計的復函(庫規函〔2020〕第2號)
天津中德工程設計有限公司:
對貴司發給本組的《關于石油庫中控室等抗爆設計的函》(中德設總【2020】04號)所咨詢問題答復如下:
《石油庫設計規范》GB50074-2014沒有將石油庫中的儲罐區、易燃和可燃液體裝卸區(鐵路裝卸區、水運裝卸區、公路裝卸區)歸屬為裝置區。也沒有將易燃和可燃液體儲罐、泵站、裝卸車站臺(或棧橋)和易燃和可燃液體裝卸碼頭等工藝設施定義為生產裝置。
以往石油庫發生的油品火災事故案例,從未有將控制室、發油管理室、機柜間摧毀并導致人員傷亡的情況,故《石油庫設計規范》GB5007-2014未要求控制室、發油管理室、機柜間進行抗爆設計。
特此函復。
對貴司發給本組的《關于石油庫中控室等抗爆設計的函》(中德設總【2020】04號)所咨詢問題答復如下:
《石油庫設計規范》GB50074-2014沒有將石油庫中的儲罐區、易燃和可燃液體裝卸區(鐵路裝卸區、水運裝卸區、公路裝卸區)歸屬為裝置區。也沒有將易燃和可燃液體儲罐、泵站、裝卸車站臺(或棧橋)和易燃和可燃液體裝卸碼頭等工藝設施定義為生產裝置。
以往石油庫發生的油品火災事故案例,從未有將控制室、發油管理室、機柜間摧毀并導致人員傷亡的情況,故《石油庫設計規范》GB5007-2014未要求控制室、發油管理室、機柜間進行抗爆設計。
特此函復。
國家標準《石油庫設計規范》管理組
2020年12月16日
2020年12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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