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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咨詢《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》的復函-3
關于咨詢《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》的復函
應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
應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
中國航空規劃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:
來函收悉,現回復如下:
關于防煙分區內任一點與最近的自然排煙窗(口)之間的水平距離、對于建筑內空間凈高大于10m的工業建筑,可按不大于建筑內空間凈高的2.8倍進行設計,對于其他情形上述水平距離均應按不大于30m的基本要求進行設計.
此復
應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
2019年2月18日
2019年2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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